社保计算公式和方法,先看懂养老金计算公式里藏着的“社保规划”!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只要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就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又是怎样计算的呢?复杂!复杂!复杂!的确,有点难懂!

养老金,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但是,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实施前,没建立个人账户的工龄,就不算了?不,为了平衡政策前后养老待遇,对于个人账户建立前已参加工作,符合条件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给予过渡性养老金。

各省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同,大致在1992年至1998年期间。其实,在更早之前的,1986年国企改革,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工已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这部分实际缴费年限,也归集为“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养老金中多一笔“过渡性养老金”。

即: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这三部分的养老金怎样计算呢?具体如下:

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即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1+本人月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也可以理解为:基础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月平均缴费指数=(本人第1月缴费工资基数/上年度社平工资+……+本人第 n月 缴费工资基数/第 n-1年社平工资)÷实际缴费年限的月份数


其中,“视同缴费年限”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一般取值为1.0,也有按1.2计算,也有些按职级职称与退休时的补贴来确定的,各省有所不同,计算起来比较复杂。

其实还有一个影响因素(个别地区,如广东):如果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要乘以(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假如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为0.5,0.5÷0.6=0.83,则养老金计发基数要乘以0.83,这样的话,基础养老金就会少一些。所以,本人平均指数可能低于0.6的,退休前可以规划适当提高缴费基数,保证办退休时不低于0.6,不然养老金会少一些呢。

每年社保缴费基数都在社平工资的60%-300%(即0.6-3)之间,按逻辑累加起来肯定不低于0.6,但是目前退休金核定就是有出现低于0.6的,这影响原因很多,现就不详说了,有兴趣了解的,请留言,下期再探讨。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本息累计金额÷退休年龄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与退休年龄有关,50岁退休为195, 55岁退休为170 ,60岁退休为139。

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即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本人平均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大约在1.0-1.4之间)×1%

也可以理解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

综上,养老金能领多少,主要与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年限、退休年龄、在哪个省退休、所在省社平工资有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办退休核定养老金后,以后每年领的养老金就一样吗?不!每年国家会根据社平工资上涨而调整,保证能追上物价上涨。

养老金年年涨,从2005年至今,已实现19年涨,2023年公布全国上涨3.8%,具体上涨幅度与调整方式各省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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