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领域审计整改结果审核认定工作,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日前,山东省审计厅印发《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分为三大方面、36条,重点从资源环境相关决策与监管职责履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资源环境相关资金项目管理绩效等三大方面入手,围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重点任务推进及重要指示批示落实,资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落实,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森林、湿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保护修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域污染防治,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资源环境领域资金征收、使用,资源环境领域项目建设运行等12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领域中常见的36条重点问题进行了系统归纳梳理,并结合近年来相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明确问题的整改标准及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明材料。
《指引》旨在有效解决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领域查出问题整改标准认定模糊、界定困难等问题,为山东省各级审计机关抓好审计整改工作提供有力抓手,推动审计整改成果真实、完整、合规。下一步,山东省审计厅将根据《指引》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财政等其他审计领域常见问题整改标准指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水平。
(大众新闻记者 刘童 通讯员 赵赢 杜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