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垄断领域通常指的是反自然垄断,因为反垄断的说法源自西方,而西方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垄断的,或者说没有和咱们一样的垄断民生部门,如盐,水,煤,电,油。
所以在大多数法制国家反垄断是反自然垄断,如微软就是典型的自然垄断,市场上几乎没有别的同类同性能产品可选,在市场具有垄断地位。
反垄断的意义在于,鼓励市场竞争,避免垄断企业利用自己的市场优势地位,扰乱市场,打压竞争对手,使得市场竞争对手无法生存,实际上就是不正当竞争。也就是说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通常是一体的,只有在市场拥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更具有不正当竞争形成垄断的冲动。
常见的垄断行为,强制捆绑套餐,搭售,低价倾销打压对手,建立价格联盟,这些都属于垄断或者试图垄断市场的行为。一旦形成垄断就势必使得市场的新的竞争者无法进入市场推进市场技术的革新换代,价格虚高破坏市场公平交易。比如美国油价,一直涨多跌少,坑害消费者,但是美国反垄断部门一直无动于衷。
自然垄断并不可怕,因为市场和法律共同来应对,最终会在市场和法律的框架下和平共生。
对市场贡献最大的是行政垄断,会彻底重塑竞争的公平价值体系,由于其垄断的部门多数为民生部门,技术门槛很低,但是由于民生需求极大,最容易催生为民谋利。在其不透明俄成本系统里,会出现大量远远高于市场价格的采购清单,推高产品成本。例如,天价吊灯,高价u盘,以及最近的天价插电板。最后这些不正当的交易都会有消费者买单。
所以,我国为了避开行政垄断的风险,把行政垄断定义为国有独占,从而规避了垄断的危害,极大的保障了民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