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主体地位。具体表现在:
1、能动性。学生具有学习的自觉、自愿积极能动性。
2、思维性。学习是变书本知识为自己知识,它需要学生对知识进行思考思维,理解记忆, 掌握应用。
3、独立性。学习是学生自己的事情,虽然在学习过程中,可以合作学习,但具体考试应用 时,却是需要自己去独立完成。
4、创新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弟子不必不如师。
•教师——客体地位。具体表现在:
1、情感性。教师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把自己的满腔热情倾洒在教育事业中。
2、启发性。以智启智,知识是学生自己学的,教师的作用是引导、教导、指导。
3、促进性。教师能够通过自己的教学手段和教学经验,促进学生的学习进步。
4、反馈性。教师能够随时发现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指正。
二、教学作用:
教师——主导:
学习过程的主导作用:
课前引导预习、课中诱导学习、课后指导复习。
学习过程的主要方法:
以情激情、以诱达思、以练促悟、以评启智。
学生——主学:
学习过程的主学表现:
课前衔接预学、课堂刻意思学、课后费曼复学。
•学习过程的主要方法:
以情报情、记忆理解、多思善悟、强化四基。
• 道而弗牵则和、强而弗抑则易、开而弗达则思
•三、教学两中心、备考一核心;
老师是教学的中心;
教是学的基础。要想教好,首先会教。教要为学服务。
学生是学习的中心;
学是教的升华。要想学好,首先会学。学要听教指挥。
在备考问题上,老师是绝对的核心,具有绝对的权威。
学生必须无条件服从老师的安排。
四、教学目标:
点燃激情促学习
唤醒思维学习力
铸造品质炼意志
提升能力强四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