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凭证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里面的,征收印花税;不在的,则不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
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说到计税依据,肯定还离不开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注意⏰:第(一)条这里所说的“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的意思是,如果你的合同里要是没有单独列明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的。就要按照含税价全部缴纳印花了。
简单来说,就是合同价格与实际结算价有差异,这种情况很常见也属正常。
如果不改合同的,那就不用管了。
如果你们又改合同了,就需要根据修改后的合同价格多退少补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
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如果你们签订合同没有注明价格的,那就可以先不缴纳印花税。
等到实际结算后,到下个月报税期时,再根据实际情况结算价格申报印花即可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六条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5、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印花税如何处理?
重新调整,多退少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
这里如果没有单独签订采购合同的,你的订货单、要货单就直接等同于采购合同功能。
是需要缴印花税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这个问题还真有不少人问,看来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没少发生。
很多伙伴一开始签订了合同,也缴纳了印花税,但是后来又因为种种原因,合同没有执行下去,那之前已经缴纳的印花税还能退吗?
肯定不能。
咱们来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
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没法退!退不了!死心吧!
8、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
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它包括:
1)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2)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
4)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假设一个自然人老板,注册一家公司100%持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老板实际注资20万,由于该公司常年亏损,老板受不了,贱卖100%股权10万给新股东;这时候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就是转让价10万元;
此时该笔股权转让业务的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这里新旧交替的股东,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不是被投资企业,一定要记住啦。
这里就是你账面上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缴纳印花税。
如果我们认缴制,老板从成立公司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投进来呢?注册公司时候,章程上写了实际注资时间为2049年,那我们要交营业账簿印花税吗?
不用。
一定要记住⚠️,什么时候实际注资,什么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